学院于2023年4月13日举行了2023年本科创新科研项目结项答辩会,因部分项目不具备推优资格,现将更正后结果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,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16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教科办发送电子邮件反映,邮箱为sxyjkb@126.com。
特别说明:
1. 根据学校通知测算,我院推优名额为14项,推优项目中排名在前11名(含)的项目可以参加学校优秀项目等级奖的评审答辩,其余(第12-14名)只参加学校优秀项目的评选(不需要参加学校答辩)。
2. 获得学校评审答辩资格的项目,可以选择不参加答辩,只参加优秀项目的评选。如选择只参加优秀项目评选,请于4月16日中午12:00前提出并通过飞书告知教学办杨建梁老师,学院将依次递补。如未告知且届时缺席学校评审答辩按自动放弃优秀项目资格处理。
3. 后续相关工作(校级推优、天津市大创系统填报等)请等待进一步通知。
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
2023年4月14日